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60715295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济南明20250011367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芜钢城支行 | 在建建筑物一般抵押 | 371203102018GB01000F00060016,371203102018GB01000F00060003,371203102018GB01000F00060002 | 钢城区友谊大街168号明月观澜小区3号楼1-301,钢城区友谊大街168号明月观澜小区3号楼1-602,钢城区友谊大街168号明月观澜小区3号楼2-601 |
公告单位: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0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