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61014454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济南明20240077836 |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 最高额抵押 | 370112011215GB01000F10060002,370112011215GB01000F10060003,370112011215GB01000F10060004,370112011215GB01000F10060005 | 历城区工业北路3197号济南临港国际智能制造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3号车间101,历城区工业北路3197号济南临港国际智能制造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3号车间1A01,历城区工业北路3197号济南临港国际智能制造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3号车间201,历城区工业北路3197号济南临港国际智能制造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3号车间301 |
公告单位: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