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阴明20210003421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2026-09-15 信息来源:济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60915411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平阴明2021000342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阴支行

一般抵押

370124001201GB01002F10040025,370124001201GB01002F10040052

平阴县锦东新区鲁中康桥12#楼-125,平阴县锦东新区鲁中康桥12#楼二单元202

 

 

公告单位: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0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