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明20220105790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13 信息来源:济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6041300000267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济南明20220105790

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

最高额抵押

370102011204GB01026F11000086,370102011204GB01026F11000088,370102011204GB01026F11000087,370102011204GB01026F11000085

高新区经十东路中润世纪城东区9号楼4-1202,高新区经十东路中润世纪城东区9号楼4-1302B,高新区经十东路中润世纪城东区9号楼4-1302,高新区经十东路中润世纪城东区9号楼094-205,高新区经十东路中润世纪城东区9号楼4-1102

 

 

公告单位: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0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