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MB2864523B/2024-00519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 成文日期: 2024-11-14 发布日期: 2024-11-14
  • 发布机构: 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统一编号:
  • 标题: 市中区柏石峪片区11、12街区局部用地深化落实公布
市中区柏石峪片区11、12街区局部用地深化落实公布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编研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

《市中区柏石峪片区11、12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用地深化落实(社会公示与征求意见)》于2024年8月5日至8月12日在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现场及兴隆街道办事处进行社会公示。截止到公示期结束,共收到市民意见8份。其中,市民提出的关于出入口问题和优化路面问题不涉及本次控规用地深化落实,全部意见建议已转市中区政府,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市民意见

区政府反馈

采纳意见

担心公元九里F3A西南门会受到新建小区影响,建议在公元九里F3A西南门或西北门增加一个登山入口

根据F-3a 地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西南侧并未设置出入口。经与社区物业沟通和现场查勘,该小区西南侧确有一处出入口,为施工期间的临时出入口,常年处于封闭状态。

同时根据居民登山需求,增加一条宽4米的南北向沿山公用道路。

同意区政府意见,由区政府做好后续解释工作。

建议在公园九里五区西南门规划向东、向南道路

目前规划道路包含兴隆路、兴仲路两条纵向次干路,小岭路、大岭路等两条横向次干路,以及兴润路、兴泽路、规划5号路等多条城市支路,部分由于拆迁原因暂未实施,后续将配合道路主管部门尽快实施市政道路。

同时根据居民登山需求,增加一条宽4米的南北向沿山公用道路。

同意区政府意见,由区政府做好后续解释工作。

申请地块和北侧已建成小区之间、南部山区之间是否有规划道路?如果有,为何取消

F-3a与F-3b地块之间无规划道路,出行问题结合小区内部道路解决,无新增规划道路的必要性;
F-3b地块与砧子山之间的道路未取消,正按规划建设实施。

同意区政府意见,由区政府做好后续解释工作。

建议增公交场站

《济南市停车专项规划》中,在兴仲路、兴隆路沿线规划公共交通场站、社会停车场用地。

同意区政府意见,由区政府做好后续解释工作。

已建成的公园九里小区停车配比无法满足居民需求,建议增加道路用来停车

经与物业沟通,F-3a、F-5a地块产权车位1890个,共有居民2072户,现已录入车辆2473辆,停车存在供需矛盾不足的情况;

随着兴隆公园的建成使用,将缓解一部分停车压力;
F-3b、F-5b按1:1.2配建机动车停车位,可满足自身停车需求;
我区将与道路主管部门对接,研究市政道路内停车的可能性。
综上所述,用现有及规划市政设施综合解决问题,不再额外增加规划道路用来停车。

同意区政府意见,由区政府做好后续解释工作。

建议幼儿园和公园绿地相互交换位置以及幼儿园位置向南设置

 

如将新建幼儿园移动至公示的公园绿地位置,对F-3b地块就超出了300米服务半径的要求;
公园绿地位于名泉保护规划的“重点渗漏带”保护范围内,根据保护要求,禁止新建、扩建、改建影响地表水渗漏的建设项目;
且该地块与南侧居住地块有近17米高差,不满足日照要求;

新增幼儿园根据实际新增人口测算为7.4班,对附近交通影响不大;

如幼儿园向南调整,则该位置调整为住宅,将对现有“市中区润泽第一幼儿园”的日照造成影响。


统筹考虑上述原因,幼儿园用地按照公示方案实施。

同意区政府意见,由区政府做好后续解释工作。

 深化落实最终方案详见:市中区柏石峪片区11、12街区局部用地深化落实公布

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