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60206555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济南明20220040049 | 莱芜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最高额抵押 | 371202005062GB00001F00020142,371202005062GB00001F00020216 | 莱芜高新区滨河东路6号怡和缘2幢-C1037,莱芜高新区滨河东路6号怡和缘2幢东2单元602 |
公告单位: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0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