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MB2864523B/2025-01218 组配分类: 工作进展
  • 成文日期: 2025-07-18 发布日期: 2025-07-18
  • 发布机构: 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统一编号:
  • 标题: 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二季度完成情况
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二季度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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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25年二季度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表

评价分为A、B、C三类;其中A为完成,B为部分完成,C为未完成。

序号

年度任务

牵头单位

二季度节点任务

进展情况

评价

18

    落实土地分级分类保障,深化标准地改革,扩大“带规划方案供地”项目范围,推动土地混合开发利用、用途合理转换,盘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动态落实国家、省新增指标管理政策,按照分级分类保障原则,统筹保障重点项目新增用地。抓好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落实,鼓励和引导土地权利人和市场主体参与再开发工作,推进存量低效用地盘活利用。出具经营性用地规划意见(条件)时,按照《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功能复合利用指导意见(试行)》落实建设用地中关于混合利用相关要求。持续推进标准地供地改革,确保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新增工业用地全部施行标准地供应。

申报自然资源部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城市,起草《济南市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济南市低效用地认定办法》等文件,落实部省相关政策,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持续深化省市标准地供地改革要求,确保我市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新增工业用地全部实行标准地工业。

A

84

    加快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基本完成片区控规编制审批工作,实现城镇区域片区控规全覆盖。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总体要求和辖区政府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推进计划,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审查和报批工作,履行方案审查、专家论证、社会公示、部门联审、市规委审议、政府审批等程序。

督导有关区政府开展编制审查工作。目前开发边界内片区详细规划已全部启动编制工作。组织开展技术审查30次,组织专家咨询论证会13次;公示控制性详细规划36个。其中3个片区控规获得批复开发边界较控规城镇建设用地局部有增减变化的街区控规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结合各区实际情况,推进编制审批工作。

A


    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新建成高标准农田18.35万亩,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725.6万亩、总产量稳定在306.5万吨水平,持续提升“菜篮子”产品生产供给能力。

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市发改委做好2024年度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评价和结果运用等工作,确保顺利通过省级考核。
    市农业农村局:完成18.35万亩高标准农田市、县两级验收。加大技术指导服务力度,做好农业防灾减灾和重大病虫害防控,抓好“三夏”农业生产,确保夏粮丰产丰收。做好春夏季蔬菜生产管理指导,力争半年蔬菜产量达到320万吨以上。组织生产季节技术指导培训,确保半年水产品产量稳定增长。肉蛋奶产量目标任务22.3万吨左右。

按照上级考核要求,配合市发改委、市委农办做好2025年度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齐鲁样板考核等工作。

A

110

    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调研区县入市需求,为下一步开展工作奠定基础。

2023年3月,根据自然资源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方案》,我市商河县列入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地区名单。2024年年底,形成了试点总结报告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和市政府,圆满完成了试点任务。下一步,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稳妥有序开展入市工作。

A


    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推进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保障受污染耕地、重点建设用地100%安全利用,持续开展地下水监测。抓好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农业农村局:对受污染耕地春季农作物种植区采取安全利用措施。在小麦等夏季农产品收获前,开展样品采集、监测等工作。根据第三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牵头抓好问题整改。依据省农业农村厅要求推进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第24项、65项问题整改销号。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环保部门开展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报告评审,推进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工作。

依托山东省土壤环境管理信息平台,与环保部门信息共享,部门之间工作对接沟通顺畅,推进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确保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开展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报告评审,二季度完成对44宗项目用地开展土壤污染调查工作。

A

139

    持续深化“林长制”,完成人工造林1.7万亩、中幼林抚育10万亩,加快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

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开展“林长+检察长+生态警长”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加强与国网济南供电公司协作,巩固拓展“林长+电力林长”成果。组织区县开展造林施工招标、确定苗源等工作,做好雨季造林准备工作;组织区县开展森林抚育施工招标等工作;开展造林、抚育技术培训。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是依据印发的《济南市矿山生态修复实施管理办法》《济南市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总体方案(2023-2026年)》,严格落实省厅要求,督促区县按照提报的“一矿一策”方案中明确的各图斑生态修复方案编制、修复方式和修复标准、工作流程、监督管理等内容,严格落实履行修复的主体责任,加快推进全市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二是持续优化创新监管手段,利用无人机航测、铁塔高点监控、现场视频监控、现场督导检查等手段,加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监管全覆盖,以确保全市矿山生态修复工作规范有序实施。

一是全市共有历史遗留矿山图斑919处、面积1995.19公顷,截至6月底,通过自然恢复、转型利用、辅助再生、生态重建等模式共修复治理图斑766处、面积约1605.92公顷;剩余任务各县区已按实际情况制定了修复方案,实行“一矿一策”,倒排工期,确保2026年底前全面完成。

二是加强对区县的监督管理,召开多次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推进会。通过整合平台监测、无人机航测、铁塔高点视频监控、现场视频监控等多维技术手段,构建起“空天地一体化”的智能监管体系,实现对生态修复项目全流程动态监测,有效规范项目实施行为、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

 

A


    着力抓好消防安全,深入实施“畅通生命通道”专项行动,强化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提升基层防灾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统筹做好洪涝干旱、森林火灾、地震地质灾害等各类自然灾害的隐患排查治理和防范应对工作。

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局

市地震监测中心:完成济南市东部新城活动断层探测与地震危险性评价二期工程招标,完成一期工程标准地层钻孔探测,完成出露区地层调查和年代学测试工作,建立目标区第四纪地层剖面。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完成地质灾害汛前检查。

1.按照省自然资源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督促指导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区县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汛前排查工作,现已完成汛前排查工作。

2.已编制完成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于5月28日印发市直有关部门及各区县政府实施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