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60921455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济南明20250146350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自贸区支行 | 最高额抵押 | 371202102902GB00002F00010001,371202102902GB00002F00020001,371202102902GB00002F00030001,371202102902GB00002F00040001 | 莱芜区羊里街道办事处政通路2-2号1幢,莱芜区羊里街道办事处政通路2-2号2幢,莱芜区羊里街道办事处政通路2-2号3幢,莱芜区羊里街道办事处政通路2-2号4幢 |
公告单位: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0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