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措施的解读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0年8月印发《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着力合并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能。
改革措施推出以来,已为60多家单位办理工程项目100余个,受到服务企业的一致好评。为进一步做好审批服务工作,现对相关改革措施进行详细解读。
一、以公开出让方式使用土地的经营性房地产用地项目,供地权限在市级,将用地规划许可与供地环节合并。建设单位无需再单独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在签订出让合同后可一并领取。
二、以公开出让方式使用土地的工业(仓储)项目,供地权限在区级,将用地规划许可与工程规划许可合并办理。建设单位取得区(县)政府、园区管委会出具的唯一意向凭证,可申请建筑工程设计方案联合审查;取得土地成交确认书后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同步审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同时进行批前公示。
三、带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出让的项目,在设计方案审查完毕后,区(县)政府、园区管委会等相关主管部门同步组织建筑工程设计方案、用地规划许可批前公示。
四、数据共用,以规划条件中的建设工程设计要求代替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件“建设用地规划条件通知书”,以出让合同中的土地勘测定界图替代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图“用地范围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再需要出具附件、附图。
以上改革措施自2020年8月试运行以来效果良好,有关企业可根据自身需求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