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土地要素保障和规划服务工作的若干措施》(济自然规划发[2020]15号),为全面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各事项正常办理,鼓励企业、个人优先选择“不见面”审批服务模式。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各事项推行“网上申请”。申请人登录“山东省政务服务-济南站点(http://jnzwfw.sd.gov.cn)”,纳入工程建设项目改革审批流程的事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设计方案联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验线、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证),进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专栏申报;其他事项,进入“办事服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专栏,选择相关事项申报;不动产登记事项,进入热点应用-不动产登记专栏,进行网上申报。
二、山东政务服务网为全省统一的服务平台,使用人数多时下载速度较慢,为提高办事效能,在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http://nrp.jinan.gov.cn)公告公示专栏加载了办事申请表格下载,申请人可根据需要选择使用。
三、提供免费邮寄服务,“不见面”审批中必须审验原件的申请材料,以及办理结果证书,均通过邮政快递传送,所需费用由我局承担。
四、我局设在各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已正常开展现场办理服务。
五、对于申报、审批过程中的所有问题,均可通过以下电话咨询、沟通。
各事项申报要件、流程方面:
驻市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窗口:审批业务:0531-68967412、68967430,不动产登记中心业务:0531-68969610
直属第三分局(历城)服务窗口:0531-88115126
直属第四分局(长清)服务窗口:0531-87227677
莱芜钢城规划服务中心: 0634—6222307(莱芜组窗口)0634—6895025(钢城组窗口)
审批过程中的问题:
城市设计处(重点片区工程管理):0531-66605301
名城保护处(古城、传统风貌区内工程管理):0531-66605285
市政交通规划处(市政交通):0531-66605330
测绘和地理信息管理处(测绘管理):0531-66605339;
直属第一分局(历下、市中):0531-82667927、82667915、82667965
直属第二分局(天桥、槐荫):0531-82077676,
直属第三分局(历城):0531-88115126;
直属第四分局(长清):0531-87227677
莱芜钢城规划服务中心:0634—6288406
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