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地籍图更新和优化查询工作的通知(济自然规划发〔2020〕120号)
发布日期:2020-07-31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第二不动产登记中心,各区县自然资源局,济南高新区、市南部山区、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莱芜高新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为了深入开展本市不动产登记服务改革,进一步优化财产登记营商环境,现就本市地籍图更新和优化查询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优化工作流程

  全市各地籍成果管理机构和权属调查机构在开展土地权属调查、地籍变更测量、地籍修测等工作时,要按照“数据共享、高效服务、规范统一”的原则,尽可能减少收件材料,优化工作流程,凡是相关审批信息能够通过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获取的,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

  二、确保更新时效

  与地籍图更新相关的各项工作环节,要严格按照《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不动产权籍调查及不动产测绘成果管理工作的通知》、《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大比例尺地形图免费供图范围及1500地形图月度更新的通知》的要求及时完成,确保地籍图的实时更新。全市各地籍成果管理机构和权属调查机构要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和每年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及时更新成果入库,涉及土地审批引起土地使用权宗地发生变化的,要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地籍图更新。

  三、优化更新标识

  完善地籍成果管理信息系统,做好地籍图更新时间的标注。

    四、优化查询服务

任何人有查询需要的,可以根据国家和本市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的相关规定,按照不动产坐落,无需提供不动产单元号等特定查询条件,查询全市已经登记的不动产登记相关信息(包括不动产的自然状况、是否存在查封、是否存在抵押等限制状况)。

地籍图是不动产登记资料的重要内容,全市各不动产登记机构要继续做好不动产登记资料,特别是更新后地籍图的对外查阅工作,充分发挥登记服务大厅、自助查询设备以及市政务服务平台不限时间、不限区域的查询优势,引导单位和个人通过不动产地址,无需输入不动产单元号等特定查询条件,即可自助查询更新后的地籍图(涉密信息除外)。我局将进一步优化查询方式,探索在公开地图上按图浏览,并通过人机交互方式获取指定位置的区域规划、地类用途、权属性质等地籍综合信息,为用户提供现势的地籍图成果资料。

    五、方便企业查询

    进一步扩大不动产登记自助查询服务范围,在自然人可查询名下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基础上,新增企业查询名下不动产登记资料服务。企业委托代理人查询名下不动产登记资料,代理人应通过市政务服务平台或不动产登记资料查阅窗口提交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记载委托查询不动产资料事项的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进行身份认证获得查询授权。经授权后,代理人通过市政务服务平台或自助查询终端查询企业名下在全市已经登记的全部不动产登记信息和地籍图。全市各不动产登记大厅应做好企业查询的窗口服务及自助服务工作。

  特此通知。

                                                           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7月30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地籍图更新和优化查询工作的通知(济自然规划发【2020】120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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