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MB2864523B/2024-00510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 成文日期: 2024-11-13 发布日期: 2024-11-13
- 发布机构: 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标题: 【文字解读】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功能复合利用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文字解读】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功能复合利用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一、 制定背景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优化土地管理、加强土地混合利用的部署要求。随着城市建设功能的多样化,单一的土地用途难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发展要求,为创新规划的弹性适应能力,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增强城市活力和功能集聚,制定本意见。
二、 决策依据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支持城市更新的规划与土地政策指引》《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意见》等。
三、 出台目的
优化城市功能布局,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补充配套短板,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空间资源保障。
四、重要举措
(1)明确复合利用方式。提出混合用地和设施兼容两种利用方式。其中混合用地指同一地块中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用地性质的情形,设施兼容是指单一类别用地允许建设和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跨地类设施的情形。
(2)加强混合用地引导。在规划编制时,鼓励在历史文化街区、城市更新及低效用地再开发区、轨道交通场站及站点周边、工业及物流产业园区设置混合用地,并制定土地用途混合使用指引表,明确后续用地管理、土地供应、不动产登记环节管控要求。
(3)加强设施兼容使用。针对商业服务业、公共服务与公共管理、城镇社区服务设施、工业用地提出兼容设施内容,并分用途、分区域确定兼容比例。市场主体以出让方式取得上述单一性质用地,可在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审批时,按本意见申请兼容,无需补缴土地出让价款。
五、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济南市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规划策划二部 咨询电话:0531-517054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