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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6编制公布权责清单
指标15涉企依法依规补偿
指标34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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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39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
指标41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
指标47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指标48重点领域执法有力
指标51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
指标52行政执法信息事前公开
指标53行政执法事中公示
指标97法治政府报告制度
每年3月1日前,市县政府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市县政府部门向本级党委和政府、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在4月1日前通过报刊、政府门户网站等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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