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机构篇
1、济南市有没有统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 ?
有。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我市唯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委托济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统一负责全市的不动产登记业务,各区成立不动产登记分中心,协助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登记相关业务。
2、 济南市有没有不动产权籍图的管理机构?
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我市不动产权籍系统管理,做好全市(含县)不动产权籍系统的建设完善及应用管理工作,确保日常权籍及不动产登记信息的及时更新。
3、 济南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是否全数字化形式保存?
是。不动产登记信息以全数字化形式,保存至全市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电子数据库中。
4、 济南市是否有电子数据库以供查询不动产抵押、查封等信息?
是。我市自2015年12月30日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全市不动产登记机构就开始使用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电子数据库,包含抵押登记、查封登记等全部不动产登记业务均从上述一个电子数据库办理。
5、济南市不动产登记机构是否具备记录边界、查阅规划和提供地籍信息的电子数据库?
是。我市于2013年应用市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是依托市政府电子政务内网和互联网构建的全市统一标准的电子“一张图”和地理信息在线服务系统,地块地图均电子化保存。济南市自2016年不动产统一登记开始,济南市基于上述系统,开发完善了不动产权籍系统,采用电子数据库储存宗地边界图、规划图及地籍信息。
6、 不动产登记机构如何完成测绘成果入库?
积极推动“多测合一”,建立测绘成果入库的标准接口规范,统一测绘入库标准和格式,实现测绘数据的下载、补充、完善、上传工作,专人进行测绘成果入库。测绘成果审查人员对测绘机构提供的成果负有质量检查职责,按照一定比例依据施工图比对《综合测量报告》进行抽检,确保测绘成果质量。
7、 不动产登记机构对测绘机构有特殊限制吗?
有。济南市实施“多测合一”制度,测绘机构应有相对固定的办公场所,在本市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在1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目前符合济南市“多测合一”条件的单位43家。
8、 登记机构如何提供公开的土地及不动产登记信息的查询服务?
任何人可以通过登记大厅窗口、自助查询机、微信公众号及互联网等公开途径查询不动产的自然状况、是否存在抵押、查封或限制处分等不动产登记信息。
网上申请主页: http://60.208.121.162:81/oshs/
9、 登记机构如何公开不动产登记所需的文件清单?
不动产登记机构通过登记大厅摆放业务明白纸、微信公众号、网上办事大厅三个途径公示办事指南及登记所需材料清单。
10、登记机构如何公开不动产登记的各类费用?
不动产登记机构通过登记大厅摆放业务明白纸、微信公众号、网上办事大厅三个途径公示各类收费标准及依据。
11、登记机构如何公开办理各类不动产登记所需时限?
不动产登记机构通过登记大厅摆放业务明白纸、微信公众号、网上办事大厅三个途径公示各类业务的办理时限。
12、登记机构提供了哪些渠道解决企业和群众对因登记机构问题所提出的诉求?
登记机构通过独立设置的12345热线及中心内部的68969610热线、各不动产登记大厅咨询投诉窗口及网上不动产信箱接受不动产登记的咨询和投诉。
网上投诉网址: http://60.208.121.162:81/oshs/
13、登记机构如何公开办理各类登记特别是交易登记的数据?
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官网开设“优化营商环境专栏”,每月公开各种类型的不动产交易登记数据,实时滚动公开企业间非住宅交易的办理情况。
14、登记机构如何公开地块地图数据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2018年8月13日起对济南市基础测绘成果范围内的大比例尺地形图(1:500、1:2000)实行免费供图,并配套制定了《大比例基础测绘成果免费使用(免费供图)服务指南》,相关单位可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免费提供图大比例尺地形图。
15、公开获取地块地图所需费用标准是什么?
目前查询是免费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2018年8月13日起对济南市基础测绘成果范围内的大比例尺地形图(1:500、1:2000实行免费供图,并配套制定了《大比例基础测绘成果免费使用(免费供图)服务指南》。
16、登记机构是否依申请将所有的土地在不动产登记簿中登记?
是。济南市已实现土地登记全覆盖。
17、所有的土地权属关系是否被测绘机构测绘?
是。济南已实现土地测绘全覆盖。
18、登记机构是否全部掌握城市土地调查数据?
是。2018年开展第三次国土调查,完成了全市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土地权属及变化情况的调查。
19、登记机构是否有特定的赔偿机制以弥补各方本着诚信进行的产权交易中由于不动产登记部门认证的错误信息而发生的损失?
是。依据《物权法》、《济南市房屋登记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动产登记有相应的责任担保制度,如果出现错误登记,造成损失的,登记机构、登记机构经办人员、登记申请人根据各自应承担的责任承担相应责任。
20、 登记机构是否有国家数据库验证身份文件的准确性?
是。目前通过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及济南市大数据局提供的数据共享平台接口,我市不动产登记机构在登记系统中已经共享了全国的个人身份证明及企业营业执照,准确的核验相关身份文件。
山东政务服务网济南站: www.shandong.gov.cn 网上申请主页: http://www.jinan.gov.cn/
全国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示查询平台链接: https://www.cods.org.cn/
21、登记机构是否建立了全面的数据共享机制,避免申请人充分提交资料?
是。通过济南市政府的公共数据交换平台,不动产登记机构已经将共享的户籍、婚姻、营业执照、测绘图纸等10多个部门的数据直接用于不动产登记,其他未共享的资料,也利用拍照等数字化手段上传用于登记审核。
22、 登记机构的数据共享机制是否与政府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联通?
是。济南市成立市大数据局,依托市级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济南市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作为全市开展政务数据共享交换的核心枢纽。济南市不动产登记机构已实现与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的联通,通过该平台获取相关部门的共享信息。
23、 登记机构是否建立起网上(掌上)登记中心,提供网上咨询及办理服务?
是。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官网开通网上不动产登记大厅,集成网上咨询、网上投诉评价、网上查询功能。开通济南不动产微信公众号,受理咨询、查询、办事指南、预约等功能。市民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济南站”和“泉城办”手机 APP提交网上申请,即可办理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二手房转移等各类不动产登记。
网上申请主页: http://www.jinan.gov.cn/
24、 登记机构是否通过建立有效的电子签名、网上身份验证、人脸识别等机制开展不见面办理登记?
是。济南市于2019年开始就开始通过与金融机构建立网络互联,开展业务联办,不动产抵押登记业务直接可以从银行贷款审批系统上传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在线完成审核登记,实现了抵押登记全程网办,一次都不用的目标。2020年,在抵押登记全程网办的基础上,济南市又全面开启了新建商品房交房即办证业务,充分利用电子签名、人脸认别、电子证照等技术,实现了“互联网+网签、不动产登记”的全程不见面网办。同时,在受理窗口也全面采用人脸识别技术,杜绝虚假申报,确保了登记的安全性,有效保障了财产登记的安全。
25、 登记机构是否实现了网上缴费、多渠道缴费?
是。我市自2017年推出网上缴纳登记费举措,申请人在不动产登记申请受理后,可登陆在线缴费系统完成缴费,也可微信、支付宝完成缴费,2019年5月,政府办公厅下发文件实现土地出让金的网上缴纳,在不动产登记窗口也可采用POS机刷卡支付。
登记费交纳网址: http://60.208.121.162:81/oshs/
26、登记机构针对现场窗口办理是否提供现场取号和网上预约等多种预约方式?
是。我市于2017年1月9日起,市区不动产登记大厅全面实施网上预约服务。为了进一步发挥预约服务的作用,在总结前期运行经验的基础上,增加预约数量、扩大预约范围,实行跨区预约通接通办。济南市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可以现场取号,可以通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上不动产登记大厅预约,也可以通过“济南不动产”微信公众号预约。
网上申请主页: http://60.208.121.162:81/oshs/
27、 登记机构是否提供了网上、自助、窗口等多渠道查询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
是。除提供现场窗口查询外,还采取了网上查询、“济南不动产”微信公众号查询、办事大厅提供的自助机查询及与相关机构专线互联的方式提供查询便利。
网上申请主页: http://www.jinan.gov.cn/
28、登记机构是否应用了不动产电子证照?
是。今年5月份,全面启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目前,济南市已登记发证的200余万不动产权证书,均可以通过“泉城办”APP查询、获取其电子证照。
29、 登记机构是否完成了存量数据整合与质量提升工作?
是。我市于2016年启用新的不动产登记系统以来就开展了存量数据整合和质量提升工作,目前包括市本级及各区县均能及时向省厅上报等内容,各类整合完成的存量数据,整合率已经达到100%。
30、登记机构是否按照部、省级要求落实不动产登记流程图,规范了内部审核程序?
是。我市在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制定的不动产登记指导性流程图标准基础上,结合我市推广的实际情况,重点突出“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的作用,按照规范要求及时调整内部流程,同时制定出台了我市网上“全链条”业务办理流程图,已全部上网公示,共涉及18项业务。
31、 登记机构在与相关机构联网时,是否建立信息安全保障机制?
是。建立健全不动产权属信息查询授权制度,确保个人不动产信息的合规使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也印发相关工作通知,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加强系统权限管理,不得随意泄露查询信息。
32、登记机构是否在不动产登记大厅配置法治工作室?
是。目前已在登记大厅配置法治工作室,选派法律专业工作人员及法律顾问坐班,为办事群众进行政策解答、法律咨询服务,并制定了《法治工作室工作制度》,向当事人张贴公示。
33、 登记机构在窗口服务中提供了哪些方式来方便服务群众?
我市登记机构自2013年起即通过内部轮休的方式,向当事人主动提供延时、错时服务,中午休息时间照常能够办业务,保证群众随来随办。市区有站前街、经七路2个服务大厅,实行“每周七天工作制”,所有窗口及处室周末均正常办公。自2015年就启动了全国首辆流动服务车,制定流动服务管理办法,利用流动服务车,到业务量大的小区等为群众批量办理业务。自2017年6月1日起,流动服务实行每周末一小区的工作模式,定期定点上门服务。同时针对75岁以上老人、病人、孕妇及有特殊情况无法到场办理业务的群众,采取窗口申请、电话预约两种方式,安排工作人员上门服务。创新服务举措,主动为老、弱、病、残等特殊人群提供优质服务,建起绿色通道,方便老、残、孕等特殊办事群众。
34、是否开展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有没有制定相应措施?
是。我市在2014年成立了解决城市建设历史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组、土地规划组、办证组等多个小组。自遗留办成立以来,前后出台多个文件,区分项目形成的不同时期制定不同的审查标准,极大加快了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进度。
35、 是否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失信惩戒机制?
是。不动产登记机构作为配合部门,与法院等相关部门一同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主要做法是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导入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在审核登簿时发现购买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不予登记。
36、 是否办理各类业务时实现通城通办,是否增加受理点,能做到科学分流全市不动产登记大厅业务?
是。我市采取网上预约与现场取号相结合的方式有效分流办理业务。2015,启用了全国首国首辆流动服务车,实现流动服务制度化与日常化,充分利用流动服务车,到业务量大的小区,偏远的工矿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为群众批量办理业务,分流登记大厅业务。在中介机构、银行等场所设立流动受理点,科学分流不动产登记大厅业务。2020年,我市再次出台意见,向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公证、法院、社区等部门延利服务窗口,开放系统接口,全面实现不见面办理和就近一次办成。
37、 是否严格落实是否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等制度?
是。我市登记机构通过制定咨询服务工作规范、业务培训、服务培训等方式,要求工作人员在对外答复时要落实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制,并将该工作要求纳入了对职工的日常考核。
38、 是否建立了电子监察制度,通过登记日志管理和痕迹管理制度,确保每一笔登记业务操作可以追溯?
是,济南市通过大数据局建立网络互联,将网上申请及登记、税务、金融部门之间的业务联办系统纳入电子监察体系,对不动产登记全链条每一个环节都进行全过程的时效监察,每个环节的登记人员、登记时间等均留痕,实现业务办理全流程监管和动态跟踪,办理环节可追溯,防范各类风险.
39、 登记机构是否制定了不动产登记服务行为规范要求、全流程服务标准?
我市2016年就被列为首个不动产服务标准化国家级试点单位,2020年7月完成中期验收,已制定一套完整的工作服务规范及业务标准规范。建立了包括行为规范、业务规范在内的覆盖不动产登记服务全过程的服务标准化体系,编制标准文件436项,其中通用基础标准85项,服务保障标准121项,服务提供标准230项。保证各项服务工作“件件有规范,事事可控制,时时在提升”。
40、 不动产登记机构是否建立服务质量回访制度?
不动产登记机构采取窗口现场评价、网上微信公众号、热线68969610及12345、定期回访等相结合的方式收集办事群众对不动产登记的服务评价。
41、 是否提供不动产登记“24小时不打烊”服务?
是。济南市不动产登记开通网上办理,申请人可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及“泉城办”手机APP在线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在线申请不动产登记业务。不动产登记机构在不动产登记大厅、济南市行政审批局24小时自助服务大厅设置自助受理设备。不动产登记机构通过对外提供网上办理、自助办理,实现了“24小时不打烊”,随时随地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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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是否建立了专门的登簿质量检查机制?
是。我市登记机构设置质检岗位,区分不同登记业务进行全面检查或抽检,由专人负责登记成果和数据导入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前的质量把关工作。开展历史数据补录工作,对现有登记簿和数据库内容缺失的,开展补充完善工作,切实提高登簿质量,降低错误率。
43、 是否建立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日常更新机制,确保入库数据实时自动上传,实时、准确、完整接入国家和省级平台?
是。我市目前已经统一了全市的不动产登记系统,及时将土地、房屋信息进行整合。根据省厅文件要求,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建立了日常更新机制,登簿后实时将不动产登记信息自动入库并向省厅传送。
44、 是否全面完成不动产登记档案移交?
是。我市于2015年底开展不动产登记业务以来,即开展了相关档案移交工作,首先将原存于房管部门的363万条档案和登记数据移交给不动产登记部门;2016年又签了移交协议,将全部206万份的纸制档案进行了移交。
45、 是否用不动产单元代码关联起不动产交易、税款征收、确权登记等各项业务,建立了一码关联?
是。在实施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同时,深入应用不动产登记单元代码,“一码关联”土地管理全生命周期,关联不动产交易、税款征收、确权登记等各项业务。
46、 采取了哪些措施延伸了登记服务点?
济南市不动产登记机构推进登记服务点向金融机构、开发企业、中介、公证及乡镇和社区延伸,开放网上查询及受理业务端口,联合税务、住建、金融机构向服务点派驻人员,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站式便利服务。
47、 是否推进农村房地一体的宅基地使用权及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登记工作?
是。我市已开展农村房地一体的宅基地使用权及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登记工作,通过招标确定外业测绘单位,开展相关权籍调查并免费提供测绘图纸。
48、 是否正常开展林权登记业务?
已完成了档案移交,林权审批资料通过信息共享获取,林权测绘进行了招投标,制定林权登记工作指南,陆续开展林权登记。
49、 疫情期间,推出了哪些不动产登记便民措施?
济南市不动产登记机构在疫情防控期间严格落实各项防控工作要求,不动产登记大厅全部实行预约办理,避免人员聚集。窗口每日坚持发放新口罩、工作人员双测温、大厅定时消毒、体温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加大网上办理的力度,已开通网上办理渠道的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抵押登记等业务,引导群众及银行全部通过网上办理。通过信息手段,不断扩展网上办理的业务范围。
   (a) 济南市不动产登记“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有哪些典型做法? 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实现网上“一窗受理、并行办理”。积极推进“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实体窗口向网上延伸,建设不动产登记外网受理平台,网上办理实行“进一个端口、全流程一张网”。 共享数据 一证取证 在不动产登记、申报纳税和抵押放贷等服务中采用了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合同,申请抵押登记与转移登记时,使用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电子合同直接作为申请资料,加盖电子印章与实体印章具有同等效力。 不见面办理 济南市不动产登记机构在2019年起即推行不动产抵押简化合同文本。通过深化与金融机构的业务协同,建立网络专线互联,金融机构可线上申请抵押登记业务,在申请资料中推广使用不动产登记简化合同。 首批不动产电子证照试点单位; 为减少群众跑腿,自然资源与住建、税务、金融机构等部门间加强协同合作,深化信息共享集成,改造优化业务流程,综合运用“互联网+网签、不动产登记”、电子税务局、流动服务车、电子签名、电子证照等设备和技术手段,为提出需求和申请的开发企业及购房群众提供“交房即办证”服务。新建商品房在交付使用的同时,不动产登记机构当场为购房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根据条件现场联动办理水、电、气、热等业务。 首辆流动服务车,提高窗口服务质量,延伸窗口服务 标准化引领行业发展,首个全国标准化试点单位 综合窗口、部门授权、达到人员集成; 采用标准流程图、整合内部,建立外部并联向内部审核的,采用“一窗受理,内部流程,窗口出证”对企业非住宅业务简化流程,对互联网+新业务调整流程,采用平行审核 ,网上为主,窗口为辅的方式,利用计算机辅助审核,实现流程集成;借助济南市政府政务服务网达到信息集成,首创,“一证取证”,首倡,抵押登记不见面办理,全年办理业务突破10万件;首个试点 2020年是创新示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