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MB2864523B/2021-00675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 成文日期: 2021-06-23 发布日期: 2021-06-23
  • 发布机构: 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标题: 《济南市建筑设计导则(试行)》系列解读七——保留山水交融格局,打造泉城现代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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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建筑设计导则(试行)》系列解读七——保留山水交融格局,打造泉城现代风尚
信息来源: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市设计处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

为诠释与继承济南地区建筑历史文化风貌,从风貌特色指引、建筑高度、建筑风格、建筑色彩、建筑材质等方面分别具体指引,从而形成济南泉城建筑特色,打造泉城现代风尚,《导则》附录部分包括济南市建筑风貌分区、泉城特色风貌、绿色建筑、负面清单与提倡做法等内容。

附录一:济南市建筑风貌分区引导表

将济南城区划分为老城传统风貌区、风貌协调区、沿黄生态湿地景观风貌区、南部山泉森林风貌区、现代都市风貌区、现代产业风貌区、先行区田园新城风貌区等七个风貌分区。莱芜区、钢城区结合自身城市导则考虑。各分区从风貌特点、建筑高度、建筑风格等方面做了不同指引。详述了“规划设计总则”中“济南市建筑风貌分区”的内容。


风貌特色指引

建筑高度

建筑风格

老城传统风貌区

尊重历史和文脉,塑造统一的风貌,保证历史文化区的整体与美观。

严格按照《济南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条例》中高度要求执行。

依照传统样式建设,或将传统要素局部用于屋顶、墙身、门窗、色彩等方面。

风貌协调区

保留山水交融的城市格局。融合济南文化特征,提升建筑品质。

按照《齐烟九点视廊控制》等研究成果要求执行。

以现代风格为主,对传统元素进行现代演绎,对国际现代元素本土化进行再创造。

沿黄生态湿地景观风貌区

控制滨水建筑形式,保证滨水沿岸的天际线优美连续。

近水体处建筑高度宜低,打造开阔平缓的视觉效果。

简洁大方、轻灵通透,展现多元文化特征,以现代风格为主。

南部山泉森林景观区

尊重建筑与山体景观的和谐共生,塑造具有特色的临山建筑风貌。

严格控制近山地段建筑高度,控制观山视廊范围内建筑高度。

打造传统本土风格。形成节奏流畅、疏密有致的临山建筑群带。

现代都市风貌区

建筑宜明快简洁,体现现代宜居的高品质城区形象。

划分建设高度分区,形成富有层次感、起伏有序的天际线。

展现现代宜居、高品质建筑形象,塑造具有时代感的建筑形象。

现代产业风貌区

打造创新型、生态型、富有科技感的智造城市风貌,开发以中低强度为主。

建筑高度不宜过高,强调中低密度、与自然环境相融的城市景致。

打造创新未来风格,突出具有现代风尚的建筑风貌和城市公共空间。

先行区田园新城风貌区

强调绿色低碳、产业创新,形成城、园、林和谐共融的整体风貌。

建设“水平城市”,严格控制城市建筑高度。降低高度、保持强度,塑造平缓大气的空间形态。

体型舒缓,多元和谐,现代简洁,形成自由、灵活、疏展的建筑空间形象。

莱芜区、钢城区

体现现代化山水钢城风貌。清新明亮、绿色生态;现代简约,精致有序。

分级控制建筑高度和建设密度,注意保留城区景观视廊。

以现代建筑形式为主,运用简约线条,呼应山水环境。体现时代创新个性,彰显活力的现代化气息。

附录二:泉城特色风貌要素表

从泉城传统建筑风格气质、泉城传统建筑特征、泉城传统建筑细部特征、泉城特色建筑风貌设计引导、泉城特色传承控制几个方面总结设计做法与引导方向,补充了“规划设计总则”中的“泉城特色风貌”部分。

1.1泉城传统建筑风格气质

1.2泉城传统建筑特征

1.3泉城传统建筑细部特征

1.4泉城特色建筑风貌设计引导

1.5泉城特色传承控制

附录三:绿色建筑

提倡采用节能技术,遵循简洁、高效、节约的主旨,控制体形系数,运用自然通风、自遮阳、被动式太阳能等技术,与美学相结合,打造精品建筑。

附录四:负面清单与提倡做法

总结了规划设计总则、建筑设计通则、建筑设计细则中容易对城市面貌造成不利影响的设计建设做法,以负面清单和提倡做法的方式,深入浅出、全面详实地提出了引导约束要求。

重点条文节选如下。

负面清单

提倡做法

在城市重要景观位置出现大面积“行列式”单调布局。群体建筑高度没有变化,成片出现,“一刀平齐”。

群体高度采用2-4个不同高度层次,形成梯级变化,相邻梯级间高差值应为较高建筑高度的20%—30%。创造层次丰富的建筑群体轮廓。

连续等高层次的公共建筑数量不宜超过3栋,住宅建筑数量不宜超过5栋。

成片建筑外观雷同,千篇一律,建筑缺乏标识性和层次感。

群体建筑项目遵循“多样统一”原则,在整体协调下,对群体建筑中各单体的体量、局部造型(如顶部)、色彩、材质等进行差异化处理。

成片建筑使用相同色彩,建筑采用的色彩比较暗沉。

采用明朗的色系,避免大面积暗沉色系的使用。

主体色应保证在同一色系内,主体颜色不宜超过两种;单幢建筑的色彩不宜超过三种。

滨水建筑单体面宽过大,比例失调,阻挡河岸空间通透。

控制滨水建筑面宽,形态尽量修长,不要矮胖。控制连续展开面宽,目的为不阻挡滨水景观视线。

H≤24米时,最大连续面宽投影不宜大于70米;H>24米时,最大连续面宽投影不宜大于60米;高层建筑宜以点式为主。

沿山建筑体量过大过高,立面过长,遮挡山体景观。

沿山建筑连续立面长度不得过长,以增加山体景观通透性。临近城中山体的新建建筑最高不得超过山脊线高度的1/2,且应当进行景观视线分析论证。

地下空间的地面附属设施(通风井、采光井、楼梯间、冷却塔等)布置零散,位置突兀。

地下空间的地面附属设施宜结合下沉庭院、绿化景观、相邻建筑物设置,减少对景观环境的影响,最大程度地实现建筑附属设施与景观环境的完美结合。

商业、商务办公类建筑采用单元式、公寓式等“类住宅”平面形式,单元划分面积过小。

商业、商务办公类建筑应重视平面形式设计。不得采用单元式、公寓式等“类住宅”平面形式。塔楼最小分割单元的套内面积不应小于150㎡,商业建筑裙房可结合使用需要,适度灵活安排。

大量住宅面宽大,体量大,对城市空间造成拥堵封闭的不良效果。

控制城市重要干道两侧的居住建筑,最大连续展开面宽不宜过大。

大型住宅区内建设十几栋一模一样的建筑,外观单调,识别性差。

视居住类建筑立面形式,避免千篇一律、呆板单调的住宅形象成片出现。设计展现住宅类建筑个性,体现城市标志性。

大型综合公建体量过大,造型夸张,有模仿或山寨行为。

结合城市天际线与城市视廊,协调建筑体量,采用形体拆分、组合等设计手法,避免出现与城市景观不协调的公共建筑。

附录部分补充、阐释了正文部分内容,以深入浅出、图文并茂的方式加深使用者的理解,也为广大市民普及城市风貌知识起到了良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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